教发中心通〔2022〕20 号
各二级学院:
按照《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普院发〔2022〕44 号的文件精神和《普洱学院关于公布 2020—2021 年“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普院发〔2021〕33 号)、《关于实施 2021 年普洱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工作的通知》(教发中心通[2021]15 号)的要求,学校将开展 2022 年度普洱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工作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1.《普洱学院关于公布 2020—2021 年“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附件 1)中指导期延长一年的教学导师和青年教师。
2.《普洱学院 2021 年“青年教师教学导师”选配名单》(附件2)中的教学导师和青年教师。
二、考核方式
按照《普洱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附件 3)相关条款执行。
三、考核内容
1.对教学导师的考核内容
《普洱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教学导师考核手册》
2.对青年教师的考核内容
(1)《普洱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青年教师考核手册》
(2)《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考核支撑材料目录》下的相关材料
四、考核时间
1.指导期延长一年的教学导师和青年教师的指导时间为 2021 年9 月 17 日-2022 年 9 月 16 日。请各学院于 9 月 23 日 17:00 前提交各项考核材料;
2.参与 2021 年“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的教学导师和青年教师的考核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2022 年 10 月 24 日。请各学院于10 月 28 日 17:00 前提交各项考核材料。
五、其他
1.因离职、产假等原因造成指导中止或指导期调整的,请各二级学院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
2.对两批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将一并公布。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