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中心通〔2022〕5号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表彰教学成绩突出的青年教师,鼓励广大教师投身教学,促进我校师资队伍的建设,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评价的最新相关精神和我校实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普洱学院“教学新秀奖”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普院发〔2020〕19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面向各二级学院征求意见。
请汇总相关人员提出的意见(纸质文档请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3月23日(周三)11:30前反馈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固本楼A201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fzxwj@126.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
1.征求意见回执单
2.普洱学院“教学新秀”评选表彰办法(征求意见稿)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