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中心通〔2022〕8号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完善对“双师双能型”教师的认定、管理和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推进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教师发展的最新精神和我校发展实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普洱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普院发〔2018〕7号)、《普洱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普院发〔2019〕47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面向全校教职工征求意见。
请汇总本部门的意见并填写《征求意见回执单》(纸质文档请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4月13日(周三)11:30前反馈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固本楼A201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fzxwj@126.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
1.征求意见回执单
2.普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3.普洱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