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中心通〔2022〕13号
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成绩突出的青年教师,依据《普洱学院“教学新秀”评选表彰办法》(普院发[2022]47号)的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教学新秀”的评选工作。
评选工作按照教师申请、二级学院评议推荐、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复核、学校专家组评审、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普洱学院“教学新秀”评选表彰办法》(普院发[2022]47号)的规定,积极开展宣传、申报、推荐工作,并于2022年5月16日17:00前报送《普洱学院“教学新秀”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固本楼A20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fzxwj@126.com。
附件:
1. 普洱学院“教学新秀”评选表彰办法
2. 普洱学院“教学新秀”申报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