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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年普洱学院“教学新秀”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3-26点击数:


教发中心通〔2024〕6号


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成绩突出的青年教师,据《普洱学院“教学新秀”评选表彰办法》(普院发202247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普洱学院“教学新秀”评选工作。

一、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按照教师申请、二级学院评议推荐、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复核、学校专家组评审、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相关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普洱学院“教学新秀”评选表彰办法》(普院发202247号)的规定,积极开展宣传、申报、推荐工作,并于20244817:00前报送《普洱学院“教学新秀”申报表》(附件2需提交纸质版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固本楼B309),发送电子版至邮箱peujsjxfzzx@peu.edu.cn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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