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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普洱学院2023年骨干教师教学评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4-01点击数:

教发中心通〔2024〕8号


各二级学院: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推进《普洱学院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和《普洱学院教师教学能力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普院发〔202379实施,进一步提升教师教学素养,促进中青年教师成长为骨干教师,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普洱学院2023骨干教师教学评议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议对象

职称为副教授及以下,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

二、评议小组

由二级学院负责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同行教师代表组成评议小组。

三、评议内容

(一)师德师风

符合高校教师师德标准要求,考核合格,起带头作用。


(二)教书育人

1. 完成校外实践锻炼,并经教师所在二级学院考核合格。

2. 至少担任2门本科课程,同行评教、学生评教、领导评教均达到85分及以上。

3. 主持校级教研教改项目、一流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并完成项目验收;或参与省级相关项目建设工作(排名前二),并完成所承担的项目任务。

(三)课程思政

主持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并完成课程建设验收;或参与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项目(排名前二),并完成所承担的项目任务。

(四)数字化教学

在本学院举办过教学“示范课”,并能熟练运用数字化工具、平台进行教学;或获学校教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五)其他

1. 每年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并考核合格。

2. 二级学院可结合实际增加评议内容。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开展评议工作;

(二)填写《普洱学院2023骨干教师教学评议表》(附件2);

(三)基本情况(教师总数、评议教师数、评议达标数)、评议开展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撰写本学院2023骨干教师教学评议工作报告,需有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四)2024429日前将普洱学院2023骨干教师教学评议表》(电子版)、支撑材料(电子版)、评议工作报告(电子版、纸质版)报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办公室:固本楼B309

电子邮箱:peujsjxfzzx@p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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