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中心通〔2024〕28号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平台数据填报工作安排,由我中心组织收集教师培训数据。请各部门、二级学院统计本部门或学院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的教师培训、进修、交流情况,填写附件《2023-2024学年全校教师培训、进修、交流情况统计表》,于2024年10月20日前将附件(PDF)、支撑材料(培训结业证书或相关文件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工作人员邮箱(taotao@peu.edu.cn)。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