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中心通〔2022〕1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洱学院“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普院发〔2018〕7号)的相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21年被认定为“双师型”教师的校内教师(名单详见普院发〔2022〕9号文),可一次性报销教学业务费2000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
2022年3月7日至3月18日。
二、报销范围
培训费(含差旅费)、图书资料、办公耗材(移动硬盘、U盘、笔墨纸张等)、实验用品等。
三、报销审批部门
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批报销,经费代码:001227。请报销经费的老师提交一张小一寸免冠彩色近照(背面写上姓名),用于制作“双师型”教师证书。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3月3日